財政部擬規(guī)定在政府采購中給予本國產品20%的價格評審優(yōu)惠,有何影響
滕晗
財政部研究起草《關于政府采購領域本國產品標準及實施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通知》),并于12月5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表示,為建設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huán)境,財政部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研究起草了《通知》。相關政策明確了本國產品的具體標準,有利于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進一步保障內外資企業(yè)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
《通知》規(guī)定,政府采購領域本國產品要同時符合三大條件:一是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在中國關境內實現(xiàn)從原材料、組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不包括貼牌、簡單包裝等;二是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達到規(guī)定比例要求,具體比例分產品確定并動態(tài)調整;三是在滿足前述條件的基礎上,對特定產品還要求其關鍵組件在中國境內生產、關鍵工序在中國境內完成。
《通知》明確了對本國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即政府采購活動中既有本國產品又有非本國產品參與競爭的,對本國產品的報價給予2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財政部表示,政策對內外資企業(yè)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政府采購領域本國產品標準及支持政策出臺后,無論是內資企業(yè)的產品還是外資企業(yè)的產品,只要符合標準即可享受政府采購支持政策。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如何定義“本國產品”是個老問題,本次《通知》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給出定義,澄清概念,消除不確定性和疑惑。
屠新泉指出,當前我國正在推進制度型開放,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領域就是政府采購,但是政府采購到底怎么開放,需要更加清晰的指導,其次,外資企業(yè)在市場準入問題上,對進入我國政府采購市場心存顧慮,比如,外資企業(yè)的產品到底算不算本國產品?在實踐中有很多不一樣的認知,所以外資企業(yè)也要求明確本國產品的定義。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高凌云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政府采購是推進制度型開放、建設全國統(tǒng)一大市場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同時,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落實好外資企業(yè)國民待遇,保障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標準制定”,此次《通知》也是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認定本國產品的標準體系將分步建立,據悉,《通知》出臺后,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在充分征求包括內外資企業(yè)、協(xié)會商會在內的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于3到5年內制定有關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對特定產品的關鍵部件和關鍵工序要求。在此之前,只要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即視同為本國產品。
屠新泉認為,此次政策利好在中國有投資、有生產的外資企業(yè),因為按《通知》中的標準,只要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就被視同為本國產品,就可以享受優(yōu)惠政策,這樣就可以讓更多外資企業(yè)來中國投資。
此外,財政部表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及支持政策符合《世界貿易組織協(xié)定》等相關國際經貿規(guī)則。在中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xié)定》(GPA)和《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xié)定》(CPTPP)等國際協(xié)定后,將根據協(xié)定對其他參加方的產品予以豁免。